一、 所托货物要包装严密、捆扎牢固、标志明显、适宜装卸。易碎品
     包装衬托严密,如外包装完好,内部损坏不予负责。
二、 所托货物不得捏报货名,不得在所托货物中夹带易碎品、现金、
     票证、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。
三、 轻浮物品按体积计费标准收费。
四、 禁止托运机密文件、武器、易燃、易爆、易腐蚀、危险品等。
五、 政府部门规定的禁运物品及快速货运中心认为就其性质和价值不
     宜运送的货品。
六、 托运人必须及时通知收货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接货,复
     印件不得作有效证件。
七、 货物自受托之日起,托运方如对所托货物有疑义,凭托运单或提
     供托运单号限七日内查询。
八、 未尽事宜,按《快速货运运输条款》执行。       
 
       
       
发货须知